做成事情的特征:不让第一次发生
高管需要有财会知识,否则,很容易决策失误。
会计基本假设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作的合理设定。
会计有四大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会计主体是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单位,一个会计主体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任何单位或组织。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独立地记录和核算企业本身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而不能核算、反映企业投资者或者其他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
会计主体是现代会计学的基本概念,因此,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之进行探讨,有助于会计学界从更高层次理解和把握会计基本理论问题。主要讨论和研究经济方面的问题。
HY是一个集团公司,主要下辖三个企业:GJ,JY(经营更困难一点)和HJ。
有一个议题,大致是这样的:因为一件较为着急的事情,也必须得做,JY以议题的名义上HY的会,要做这件事。
初看到议题,我很诧异,这件事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必要上会吗?事项必须做,上会议什么?
带着疑问,我认真读了一遍内容,其本质是要HY支付5万元,购买设备,含糊不清。
会上,我提出如下意见:
1、议题的题目和内容不符;
2、议题的本质是设备款由谁负担的问题;
3、如果是HY采购,让JY使用,HY是主体,JY 与HY属于不同的法人,JY应该支付租赁费,HY也是资产的管理方;
4、HJ、GJ同属于HY,应该一碗水端平。
事情的本质是“会计主体”不清晰。
多负担少负担这5万块钱,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次会计主体不清,除了不公平的矛盾,会使JY第二次、第三次直到第N次,都会让HY帮着承担成本。
这让我想起孩子(老大UU)小时候曾经发生的一件事:
有一次UU玩一个手机游戏,好像叫“游戏世界”,找我,帮着充10元吧!
我说,这10元钱,可以买10个棒棒糖,你知道吗?(强调价值,让她选择)
她说,知道。
我说,我们不差这10元钱,但是,你接下来应该(不是可能)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的充值。
她说,不会的,我只充一次。
我同意,并且充值完成。
没过一段时间,她又来找我,同样的诉求,同样的对话:
我说,上次你说只充一次!?
她说,充了这次绝对没有下次了。
……
实际上,她后来偷偷地将账号和我的微信进行了绑定,其中一次就充了将近300元。
我收到信息后,回家,训了一次,她也主动删除了那个游戏软件。
做好管理,需要太多的综合性的知识。
同时,我们也应该知道,很多事情,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我们要做的,是在第一次发生的时候,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发生,或者避免第一次的发生,这样,就能做成一些事儿了。
坚持写文章的“日更”,很艰难,我不想让第一次日更打断,只要第一次不发生,就不会发生第二次和第三次,事情,也就坚持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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