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管理程序
13、 从项目实施阶段(针对实际情况,原则上有基础设计的,自基础设计批复后移交;无基础设计的,自施工图设计启动开始)成立项目组,到建成后移交属地中心投入使用,全过程均由项目组统一策划并实施项目推进,以实现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系统管理并有效衔接。
14、项目移交由建设工程项目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由技术部向项目组书面移交相关资料与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文件、政府备案、最终版基础设计、投资批复、上下游输入输出条件等),确保实施阶段项目装置设计参数、关键设备或核心设备选型、设计界面条件等准确可靠。移交后,技术部须继续配合项目组解决项目前期及实施阶段相关的技术问题。
15、项目制管理项目,所有的招标、采购均由项目组发起,其中EPC或E由技术部申报,其它的设备、材料招标由工程部申报(如有),设备、材料的相关技术要求审查按公司相应流程办理。承办部门完成合同签订后一月内,应将扫描件合同提交控制组备案,作为审批进度款的依据。
16、 项目制管理的项目,试行开展项目执行评价制。在项目装置移交属地中心3个月内,由项目组负责编制项目执行评价报告,经项目组组长审核后提交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并备案。
第四章 奖惩原则
17、 项目制管理分四个范畴进行考核奖惩。
(一)对项目组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考核:将每个项目纳入项目制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任务书中,主要考核内容为项目的协调推进;
(二)对项目组成员考核:由项目组组长根据其工作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提交所属单位进行考核兑现,主要考核内容为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及费用控制;
(三)对项目相关支撑部门的考核:由项目组按照“只扣不奖”原则进行过程考核,包括招标办、物资采购部、技术部、安环部、保卫部等部门;
(四)对列入项目责任部门或中心的考核,按照项目所赋予的A/B级分值进行考核。
18、 对高质高效完成的公司重点项目或关键项目,项目组可以申请奖金池立项,给于特殊奖励。项目奖励立项按照公司奖金池管理办法立项程序以项目制管理项目整体进行立项,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各项目考核内容要涵盖进度、质量、安全和费控四部分,进度需包含过程节点和最终节点;
(二)项目人均基础奖励标准:原则上按公司B级项目完成设置人均基础奖励标准,公司A级项目为B级项目标准的2倍,同时统筹考虑各项目投资额、紧迫程度、实施难易程度等因素;
(三)项目奖金池兑现时奖励标准与该项目考核结果挂钩兑现;
(四)项目奖金池兑现原则:由各项目组组长牵头进行奖金分配,参与分配人员以项目组成员为主,同时需适当考虑本项目责任部门或中心内部阶段性配合项目组成员工作的有关人员,项目组核心关键人员最高奖励不高于人均奖励标准的2倍。
19、 项目制管理考核
(一)项目过程考核:由各项目组提出考核意见报项目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项目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企管部进行考核兑现;
(二)项目最终考核:由项目制管理领导小组提出考核意见报公司总办会审核,总办会确认后的考核结果作为奖金池、相关领导干部工作任务书及相关责任单位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依据。
第五章 附 则
20、 本方案中所确定的管理职责、管理程序如与公司现有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暂按本方案执行。
21、本方案由建设工程项目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1dat.com/22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