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听说一个16万粉丝的抖音用户被封号了。听说这个用户的作品涉嫌传销。其作品听说都是对口型演唱。
抖音平台这样做自有他的道理,这个没有讨论的必要。
站在抖音的立场看,关键是今后的发展问题。抖音大致有两类用户,娱乐者和商家。
按照有关法律,对娱乐类涉及“搬运或抄袭”的作品全部封号的话,就只剩完全知识产权的娱乐业专业作者了,这些人毕竟非常少,各自几乎都有赚钱的渠道。而这些人应该都是专业人士,把作品放在抖音上图什么呢?算发表吗?这不太像通常的渠道吧。他们的入驻看中的也是自己的粉丝。而这些爱好娱乐的用户几乎都是艺术爱好者,是专业人士的粉丝。他们被封完后,那些专业人士几乎不会还留在平台里。最后的结果就是“娱乐业专业人士”也几乎走完。
抖音中的商户所做的作品应该都与商业有关,说白了就是广告。我们推演一下,娱乐类式微后广告们会不会也式微?有多少看公告的?就是说,抖音最后将没有围观群众!平台没有流量时,钱从哪里来?
所以,我的建议是,完全照搬的作品应该适用于法律禁止的范畴,我们应该尊重法律。为了百花齐放,应该鼓励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凡是经过加工提高的东西都应该被视为创新!而所有的创新没有不借鉴前人成果的。在所有的领域都广泛存在。没有谁只靠独自冥想搞出一个新东西。没有一个学者不是靠读大量别人的书然后才有所创新和发展的。
所以,在别人的基础上发展创新的完全符合人类科技文化发展的规律。
最后总结一句话,赞成对完全照搬的用户处罚,但是,对在别人作品基础上发展创新提高或润色后的作品应该视作创新和发展的作品,要鼓励并保护。
我们的用户在创新提高后可以效仿那些写论文的科学家,在文案中注明借鉴了某某名人的作品,并向原作者表示敬意。相信这些前人会放远眼光。毕竟,因为后来人的创新而使一直不火的老作品一夜之间火得一塌糊涂的例子不少了!就在不久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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